卢卡斯的背佝偻着,无法自控地发抖,不知是因为冷还是紧张,路漫漫一直拉着他,对那几个人瞪回去:“看什么看?你妈没教你什么是礼貌?”
那几个年轻人没料到路漫漫德语极好,而且脾气还这么冲,立刻噤声。她牵着卢卡斯的手,一手推购物车,走到停车场去。
卢卡斯帮她把东西装进购物袋,低声说:“谢谢你。”
“谢什么?”
“我在不莱梅穿Morphsuit,我妈不许我出门。”
路漫漫沉默片刻,如此说:“我们都是有病的人,只是生病的地方不一样,在心里,或者在表面。我明白你的心情,有时候我也恨不得藏起来,不让人看见我,也不想看见别人。”
“你有什么毛病?你是完美无瑕,我一个中文字都不认得,你却会说流畅的德语和英语。”
路漫漫微笑,钻进车里之后,她解下左手腕的手表,将那被腕带遮掩住的伤口展示给卢卡斯看:“我割腕自杀过,我也是有病的人。卢卡斯,这个世界太恐怖,唯有变得坚强,才能存活。我们一起努力活得快乐些,好不好?”
卢卡斯拆开拉链,将头露出来,闷久了,呼吸不畅,使得他说话有点喘。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其他人都不理我,不跟我聊天,说我是怪胎。”
“因为我们是一家人,我母亲和你爸爸结婚,我们俩就是兄妹,明白吗?家人就是无论你做什么,都会无条件爱你,接受你的人。”
卢卡斯的眼睛潮湿,嘴角下垂,一副要哭的样子,路漫漫轻轻靠过去,和他拥抱一下,低声说:“我们约定好,如果哪天我敢不遮伤疤出门去,你就不穿Morphsuit跟我一起去散步,一言为定?”
“好,我答应你。”
许愿这天回到宿舍,看见门厅通往路漫漫卧室的门口放着一双鞋子,平底及踝的羊皮靴子,在后跟拼接一小块蛇皮,别致时髦。他想鞋子的主人是什么样的呢?必然身材纤瘦高挑,才敢穿这种平跟鞋,个性潇洒爽朗,因而选择中性风格的鞋子。
他鼓起勇气敲门,却无人应答,不知是睡着了还是不在房间里。
新年期间,留学生彼此之间呼朋唤友,常常聚会,许愿这一晚应邀去一个酒吧喝两杯,聊得不甚投机,第三杯啤酒快见底,又玩骰子喝了一轮龙舌兰,胃酸翻涌,百无聊赖,他想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