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二十九 卖皮(3 / 4)

若是在手腕上附着真气,投掷出去的石子便会威力奇大,被砸中的野兔一下子就被击晕了过去,当场倒地四脚抽搐。

用小刀割断了兔子的喉咙,下一步却不知该怎么办了,口中直呼作孽,手下一边放血,放完血便回忆着以前看宋功承是怎么处理猎物的,一边回忆一边料理手中的死兔。

她记得,每次宋功承打猎回家都会满载而归,猎物的种类涉及许多,野兔是最最差的一种了,宋功承每次猎回的都是野猪狐狸之类的大物,再不济至少会是野鸡野猴子。

他会娴熟地割破它们的喉管放血,放完血便会剥皮去骨,剔肉除筋,然后便把处理好的肉交给吴寡妇烹制,剩下的皮毛则拿到集市上贩卖,偶尔吃不完的肉也会拿去卖。

一般这样的野味都是十分抢手的,几乎很快就被抢售一空,因为这份不小的收入,他们一家才能在吴洲城安身立命,买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宅子,虽然最终归于一场大火。

习武之人喜爱肉食,尤其以野味为主,认为多吃肉能助长力气,野性十足的野猪肉可以说是人间美味。

肉质筋道不失鲜嫩,一口咬下去简直不要太幸福,野猪肉火爆的生意一度令宋功承得罪了不少城内的杀猪匠,后来他为了不得罪太多人引起公愤,便干脆把野猪肉卖给他们。

想起从前诸多往事,江凝心中感慨良多,哆哆嗦嗦地剥完皮发现耳朵和背部被她剥坏了,野兔皮区区一小块,完整的才有价值,剥坏的就别指望能卖钱了,江凝气馁的丢掉了手中的刀,把剥坏的皮放在一边,开始处理起肉来。

但她虽然看过宋功承怎么剔骨抽筋,但终归没有自己做过,没两下便手忙脚乱,弄得满手鲜血,她欲哭无泪的想,看来吃肉也不是这么容易的事。

好不容易都弄得差不多了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肚子早就咕咕叫了半天了,把洗干净的肉放到锅里,滚开的水咕嘟咕嘟冒着热气,被切成寸余大小的兔肉在其中翻滚几圈便开始泛白。

食指大动之下,即使没有调味料也吃得津津有味,到最后只剩地上一堆骨头和吃饱喝足的江凝了。

训练了大概十几日,顺便向附近的猎户请教,苦心孤诣的江凝终于初步掌握了剥皮技术和市场行情。

前前后后大概又猎到了十一二只野兔,所幸她学手艺这方面的天赋不错,在失败几次后终于得到了七张合格的毛皮,剩下的兔肉和破损毛皮也是有用的。

把兔肉卖给肉贩子,再把皮毛贱卖给了认识的几个大婶,江凝也赚到了几个小钱。

剩下的七块完整兔皮江凝是打算卖了钱去看大夫的,然后再买几件暖和的冬衣准备过冬,要知道这吴洲城的冬天冰冷刺骨,寒气太重,若是不小心保暖在睡梦中冻死也不是不可能,街边的流浪汉、乞丐每年都有冻死的,于是便常常蜷缩在一起报团取暖,如此方能在这严峻的冬夜里存活下来。

江凝一个人生活免不得得穿厚实些才不至于被冻死,本来正为生计发愁的她现在有了神钟真气的辅助,可以说是正式上升到了衣食不愁的程度,有一技傍身总比无所依靠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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