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贱贱的笑了两声,想到了很猥琐的事情。
朴智妍轻轻一动,便从身上摸出一把小型手枪出来。
这把小型手枪是朴智妍随身藏在娇躯上的,早上从宿营的地方逃出来的时候,别的装备都没有来得及带在身上,就只剩下这么一把随身藏的手枪了。
这种小型手枪,口径很小,噪音也小。
在丛林中开枪的话,声音不会传出太远,便会被丛林所吸收干净。
因此,在关键时刻,运用这种小型手枪杀人是比较安全的保命脱身之道。
眼前这两个战士一边搜索着,一边闲极无聊的在言语上轻薄朴智妍,这激起了朴智妍心中的火气。朴智妍从事这种危险的行当,本来便是杀孽心极为重的,大有一言不合便拔枪相向的习惯,此时便按捺不住的将小型手枪掏了出来。
王笑留意到了朴智妍的动静。
王笑瞧朴智妍目露凶光,知道朴智妍是生气了,想要动手杀人。
王笑伸手压在了朴智妍拿的小型手枪上,示意朴智妍不要轻举妄动。
王晓知道,当兵的说话挺粗俗的,这个跟处境有极大关系,男人好久没有接触女人,难免会身上产生燥火,这也是人的生理所决定的。当兵的说话虽然难听,但未必真的有多么坏,用枪杀了是太过了一点,说两句贱话也不是死罪。
因此,王笑不让朴智妍动手。
大敌在前的情况下,王笑说话又不方便,只能用眼神示意朴智妍。
朴智妍错会了他的意思,以为他是不想打草惊蛇。虽然朴智妍知道自己开枪杀了这几个战士也不会被人发觉,但却是很顺从的听了他的话,按捺住了心中的怒气,将小型手枪又受了起来,表现出了很乖的样子。
王笑定定的瞧着她,越看越觉得动人。正如那位战士所期望的一样,朴智妍是那种姓感美艳的女杀手,身材、容貌、气质,那都是一流的上上之选。说的通俗一点儿,让人见了就想让的那种,蹂躏一千遍一百遍都不过瘾的那种。
但这样的美人,除了他之外,恐怕看不上别人。
就算想觊觎,也没那本事。
不等别人的掏枪出来,朴智妍就能一枪爆掉别人的小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