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对这种手表啊之类的东西都很有研究,王子胥立刻就认出这是自己曾经在某个国外杂志上看到过的限量版手表,没想到花魁的家里这么有钱啊……
那他还请她来这种低档的小餐馆,怪不得她一直都没怎么吃……
王子胥想着,低下了头。
“这样吧,正好我也没事,如果你们吃完了,我送小葵回宿舍。至于你……”
厉清北还没说完,王子胥立刻道:“我没事的蜀黍!您送小葵就可以了,我自己回去。”
步行什么的,哪抵得上高级轿车舒服呢。
王子胥被伤到了自尊。
厉清北再一次大获全胜,其实在他看来,这种未出茅庐的小男生根本构不成威胁,但奈何某人太笨,没准被卖了还会帮着人家数钞票。
所以,只能他费点心思了。
走出餐馆后,向小葵松了口气,王子胥人是不错,但不是她喜欢的型啊。
更重要的是,王子胥的声音不戳她的萌点,根本没有让她怦然心动的感觉。
还不如,蜀黍的声音好听呢!
坐上厉清北的车,这一次他没开上次的大越野,而是换了一辆黑色的轿跑型轿车。
牌子不是向小葵经常能在国内见到的,不用猜也知道很贵很贵。
开了也就大约五分钟,向小葵越看越不对劲,一开始以为蜀黍开车绕了一条近路,但车子后来停在上一次他们用餐的地方,向小葵忍不住问他:“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厉清北先下了车,绕过车头,打开副驾驶的车门,站在车外,深邃的黑眸一弯:“我没吃饭,陪我?”
怎么说,蜀黍也是解救她于水火的恩人,再说,呃,她也有点饿。
刚才根本就没怎么吃。 ̄_ ̄
两人走进餐厅,还是上次的那一间包厢,这一回向小葵更不约束了,点了自己最喜欢的两个菜,将第三个菜的决策权交到厉清北手上,不过厉清北很绅士,最终第三个菜还是向小葵爱吃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