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骗你。”说着,他指了几个正在作战的佣兵,“你看那几个拿铁杖的,有没有觉得眼熟?”
“眼熟?”
“哦,不好意思,忘了你没带过兵,”团长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盔,说着用盾牌挡开了一支射来的弩矢“那是斯瓦迪亚骑兵使用钉头锤的招式。”
“原来如此!”督军恍然大悟,“难怪今天变得这么猛,既然先头部队是‘血锋’,那这些士兵就是罗登-罗斯的人咯!”
“没错,”乔尔乔把督军拉起来,推到后面,然后抄起一柄叉子一把掀翻了一副云梯,顿时,城墙下面传来一阵惊呼,“今天这些部队的组织度,士气以及许梿程度都和昨天有着天壤之别,只可能是这样!等前面的精锐部队打开了局面,后面的佣兵正好上来补充,打攻坚战不行,但打顺风仗,那些菜鸡还是有点本事的。”
“嗨!”督军懊恼地一拍大腿,“德雷骑士误国啊!”接着,他扯住了团长的袖子,慌张道“团长,我们赶紧去救援吧!”
“不急,”乔尔乔摇摇头,继续指挥着士兵作战,“大剑团的人已经休息了一天了,现在也该让他们松松筋骨了。”毫无疑问,大剑团是一支很有特色的佣兵团。这个团人数并不多,满打满算只有两百来人,但都是小有名气的剑术高手。而且,他们的装备都是清一色的全身重甲和双手剑除了一柄匕首之外,就再没有其他的了,没有弩箭,没有盾牌,以至于很多人都很好奇,这样一支属性严重偏科的队伍是怎么从严酷的佣兵任务中存活下来,并积攒了赫赫声威的。
当然,这么有特点的大剑团自然也很特立独行。别的佣兵团大多和商队或者赏金猎人混在一起,接一些护送,追捕之类的任务,偶尔也会掺和一下领主间的战争。而大剑团却以混战场为主。但大多数领主,尤其是斯瓦迪亚的领主,特别喜欢这支团队。
威力惊人且杀伤范围巨大的双手剑,毫无疑问是对步兵的利器。而厚重的装甲又能使佣兵们免受大部分箭矢的威胁。所以,在开战时,领主一般会让大剑团压制敌方长矛方阵,打乱他们的阵型,然后自己带着骑兵从侧面冲锋,彻底将其击溃。战场上,这一招屡试不爽,所以,大剑团声名鹊起。
当然,双手大剑以及沉重的铠甲毫无疑问,对战士们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为了保证体力,大剑团的佣兵们在开战前一般都保持着坐姿,甚至还会进食以补充体力。所以,当城头上已经叮叮当当响成一片的时候,大剑团的佣兵们还在城墙的内侧坐成一排,安静地啃着面包和肉干。
“敌人已经登上城墙了,约克团长!”说话的,是派到大剑团的督军。
约克团长从鼻子里冷哼一声,问道“你们的人呢?”
“已经派上去了,”督军有些焦急,“不过您也知道,德雷骑士带着不多的精锐驻守内城,外城都是老弱病残,根本顶不了多久!城墙不容有失啊,团长!”
“知道了知道了,别BB了!”约克团长像赶苍蝇一样把督军赶开,自己站了起来,对着四周大吼道“所有人,起立!”
哐哐哐,一阵铠甲碰撞的声音,所有的佣兵整齐划一地站了起来。
“扛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