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情被安排在一间由柴房改造过来的屋子里,跟一个矮胖矮胖的小伙子侃侃而谈,聊得飞起。
“啧啧,林兄,你这运气可真是羡煞旁人啊,落在洛大小姐的手里,居然还能安然的躺在这?”胖小子满脸崇拜道。
林情看了眼对方,淡然道:“小皮球,这你就不懂了吧?洛小姐这样的女人就缺一个能治她的男人!”
小皮球是林情为他起的外号,至于真名,这重要吗?
“林兄你可别叫我小皮球了,我哪知道什么意思呀?”小皮球憨憨笑道:“那照你的话来说,你就是那个能治她的男人咯?”
“嗯。”林情点点头道:“不是。”
小皮球:“……”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两人刚一见面就相谈甚欢,从黄昏聊到现在,时至午夜,小皮球非常喜欢林情,因为他能够了解到自己一直没听说过的东西,十分有趣。
而林情也同样很喜欢小皮球,因为这里除了他,没有别人了。
通过谈话,林情已经大体知道这里是个什么地方了。
这里是大兴朝,一个林情从来没有听说过的朝代,时历847年夏。
当朝皇帝宇文镇,年仅十二岁,却已经登基为帝两年时光,在他的满朝股肱之臣的帮助下,大兴朝风雨飘摇,内忧外患。
当此时机,洛狼寨迅速崛起,一改二十年前的低迷,频繁出没在雷火郡中,不再龟缩于山门内,也不甘偏安一隅。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很混乱的年代,各方绿林好汉集结,似有蠢蠢欲动之势。
林情自小向往战火纷飞的世代,也曾幻想过自己是诸葛亮再世,坐镇军中运筹帷幄,成为千古大军师。
英雄造时势也好,时势造英雄也罢,林情如愿以偿来到了这样一个世界,接下来便是他……时辰不早了,赶尽睡觉吧。
“喂,大胖子!这里就一张床,你这样我怎么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