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三十二 临门一脚(5 / 6)

但是,雷电之光,照眼直射,尼玛足足得有两千万瓦,相当于直接居住在日星近郊——

好处?

还伐毛洗髓,脱胎换骨?

惟一好处,就是瞎了,以短暂超量的光明换取到了永恒的黑暗,外加一把辛酸泪:“反正,事已至此,哼!!不必多说,莫虚!快!!你指给我,那奸人何在,看我不把他……”

那奸人,还在喝酒。

朱大少,真是有够强硬,这样的情况之下居然第一个反应还是报仇:“快!!指给我!在哪儿?在哪儿?”

“那儿!”

莫虚这个兄弟,也是有够实在,就一指:“在那儿!!”

……

好吧,早晚有一天,朱大少是会让这个莫虚给笨死的:“什么,哪儿,莫虚!!你不要胡乱瞎指,我又怎么知道,我这,我又,哎呀!我这,气死我了你!快!!给你这条绳子,你就带我过去,快!!对,指引嘛,指完了,你还得……”

引。

一前,一后。

莫虚的智商,还不如一只导盲犬:“大少!小心脚下,有个……”

“乓!”

好吧,有个坑。

还很大。

关键问题是两个人一前一后隔着老远,足有八丈二,你都有足够绕过去的时间,有那时间都够把坑填平了,这才想起来提醒?

这样,就等于是悬崖勒马,还瞎指挥,真是有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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