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十一章(3 / 4)

脑洞太大是病,得治。

沈柯一看这场景就觉得朗风一定是一辈子都生活在狗血里,或者该建议他用微博发一个热门话题:我的前任是极品。

朗风不说,不代表没人知道他和张衡的事,郁明远动动手和嘴的事情,一份详细的报告就到手了。拿着报告回了朗风的破公寓,顺便还买了粥和药。赶着人起来吃,见朗风痊愈的差不多了就在他面前看故事一样看报告。

朗家是开珠宝店的,用朗风的话来说,那叫五金行。

朗风和张衡相识是在他回国后的某一天,那时候的沈柯还在公司里兢兢业业的奋斗并且胃疼着。而朗风虽然吊儿郎当的,但他每天都为了家族事业忙碌着,把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这种长得帅又花心的富N代在女人圈里一向吃得开,朗风也不例外。但是很奇怪,他的宿敌兼至交好友只有沈柯一个。回国后两个冤家都没时间碰头,倒是让朗风寂寞了好一阵子,又被美女们填满了。

说起两人的孽缘,倒真是张衡先招惹的朗风。

张衡那会他女朋友正闹分手,哭哭啼啼的抽泣,一看就是闹别扭要人哄。奈何张衡木头一样,人家嘴一张说分手,他后一秒就说好,弄的人姑娘哭的更厉害了,直说他有了别人。正好倒霉催的朗风刚结束饭局经过,被张衡扯了胳膊一屁股坐他腿上,就听那男人用生硬的声音说,“都说了我有爱人。”

某个爱人一头雾水的样子其实挺可爱,眨了眨眼睛看对面娇滴滴的美人眼里水雾泛滥泪流满面。正想安慰一下对方,就被扯着手的人轻轻拉起来,低着头在他耳边说话,侧脸很迷人,声音很招苏,低沉性感又撩人。

外貌协会骨灰级荣誉会员朗风,就这么被牵着手带走了。

沈柯看到这扯了扯脸皮,明明媳妇儿比较好看,朗风眼睛有问题。

要说张衡是官三代,如果不是郁明远弄的消息沈柯也不敢相信。他很硬汉没错,也有军人的气质。但是那副普通小饭馆老板兼厨师的表象真的很深入人心。

朗风出了名的快手,一旦看上了就出手,动作迅速且木有迟疑。只不过比电线杆还笔直的张衡怎么会接受朗风这就不得而知了。这一次,栽的人是朗风。他和张衡在一起一年半,朗风就和家里出柜了,闹得鸡飞狗跳还被赶出了家门,总的来说结果很惨烈。

“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朗风一边喝粥一边说,想着出柜的时候朗老爷子跳着脚把调查报告甩自己脸上,那句话言犹在耳,“老爷子说的对,他根本就不喜欢我,也没那个意思。是我自己贴上去,这属性是不是叫贱啊?呵……也对,早就该察觉了,他不让我碰他,也不愿意碰我。”花都十二钗

沈柯开启了鬼畜毒舌模式,“你是说他有感情冷暴力?既然接受不了何必答应和你在一起?”

也许是生病的时候比较脆弱,眼前的人又是多年死党,朗风罕见的开启了十八禁谈话模式,“在一起了亲亲摸摸的肯定不会少,就是一直没到最后一步。每一次,他都克制自己冷静下来让我先睡。”

“你俩在一起那么久他竟然没把你折了蘸糖吃?”

“呵……”朗风轻笑,“那个女人,是他的初恋。”

“啊?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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