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想法,太天真了。
为了让一个人陪着,宁可自己终生残疾吗?
他的筋脉从青紫色变成了青黑色,我再度凝神,“合欢,我要启针了,你别动。”
他应了身,我的手快速地拂过他的身体,纯气化为千丝万缕,卷上他身上的银针,在一瞬间同时拔了出来。
数十道血线从他身体里激射出来,像飞向夜空的烟火,四散开来。
空气中顿时散发出一股血腥与甜香互相掺杂的味道,落入浴桶中的血一滴滴尽是蓝紫色,而他身体上数十个地方激射出血线,更是看着惊恐。
蓝紫色之后,血色暗红,暗红之后,是鲜红,而那血也不再是飞快地流,变成了泊泊沁出。
直到这个时候,我才彻底放下了心,针如果深了,他的血会不停,对于有重病又中毒的他来说,伤害太大。
我把他从浴桶中抱了出来,仔细地为他擦拭干净,并没有急着为他着衣,而是看着穴道处一个个针眼。
他,这雪白的祭品,身上血点慢慢浮现,凝结成一个点,顺着肌肤滑向身体两侧。
献祭的凄美,正是如此。
我检视了一遍又一遍,确定了余毒已净,才取过布巾替他擦干。
我的手拂过他的穴道,当纯气弹出,我的丹田突然一沉,小腹的刺烫再起,整个人瘫软无力,倒在他的床沿边。
“胡葵骨”不愧为天族都禁忌的药,我才不过滑进肚子里这么一小点,百毒不侵的身体竟然也中毒了。
它对天族人的体质有效我当然知道,医书上写的很清楚,若毒入口不多,则少动纯气,否则真气运转,毒入肺腑,即便是天族人的体质,也会在几日内手脚无力,如同废人。
怕什么,能救回合欢,老娘赚大发了。
我趴在他的床沿,得意地翘起了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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