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顾不得看,我想的是赶紧穿上衣服,奔向床边角落里的马桶,奈何手软了太久,大大的衣袖竟然套了几次都没找到位置。
穿不上就不穿了吧,反正现在房间里也没有其他人,先解决了生理的需要才是正道,不然就太丢脸了。
我抛下衣衫,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撩起被子,抬起那双不怎么灵活的双腿,踩上地面。
地面有些凉,还有着灰土,我也顾不了那么多,手扶着床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奈何这种麻木的感觉让我即便脚踏实地了,也还是无法判断到底踏实在了没有,身体的平衡该如何掌控。
正当我努力适应间,“哐当……”
大门从外面被人推开,一缕刺眼的阳光就这么扑了进来,直直地打上我的眼睛。
我只看到门口一道人影,然后就下意识地捂上了脸。
这,这真不能怪我啊。
当初在“百草堂”的时候,公子们最喜欢讨论的话题就是——如果你在大街上,衣服破了,裤子掉了,最该挡哪儿?
当然是挡……脸。
记得风璀无比自豪地说“当然挡脸,只有挡脸最实在,谁知道这个在大街上的人是谁?看了就看了,只要不丢脸,我就不吃亏!”
于是我,牢牢地记住了这句话,也非常及时地实用了。但是,这里不是街头啊,不是挡着脸就没人知道的地方啊,我现在应该是住在只有两个人的山头,面对着一个认识我的老大爷。
我挡脸他就不知道是我了?当然不,那我还不是被看光了,好、好、好亏!
于是我迅速落下脸上的手,换地方捂,不管看到没看到,少看一眼少吃点亏。
当我的手放下的时候,我看到眼前的人,还直挺挺地站在那,他似乎是被那烛台落地给吸引来的,推开门看到我这般状态也吓傻了,没有半点反应,跟木头人一样。
大爷、大爷、我不是故意吓您的,万一我不小心的香艳把您给惊出病了,或者刺激喷血了,我可赔不起您一条老命啊。
我努力扯起被褥,奋力遮挡在身前,寻找着自己的声音,“大、大爷,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我只是想出恭。”
似乎是被我的话激回了神智,他慌忙地低下了头,胡乱地点了下头,慢悠悠地转身,蹒跚着往门外走去。
对于他走路的速度我昨夜可是见识到了,等他走出门再去找马桶,只怕我都尿一地了,只能在他转身时就迈开脚步走向马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