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后,我对着浴室里的镜子欲哭无泪,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做了十年同一个春梦,一早醒来发现春梦竟然奇迹般的实现了,而自己却什么都不记得。
嗯……这个比喻好像不太贴切。
我现在心中不该暗喜,而应该愤怒。毕竟是我在意识不清醒的状况下被前男友给……吃干抹净了。
我冲出浴室,捡起地上的衣服穿好,然后叉腰趾高气昂的对彭奈说:“昨天晚上我什么都不记得了,所以你就当什么都没发生吧。”
彭奈用看弱智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不咸不淡的说:“你在餐厅吃了饭把盘子舔干净了就可以假装自己没吃过拍拍屁股走人吗?”
我咬了咬唇,从一堆凌乱之中翻找出我的背包,从钱包里拿出所有的红票子愤怒的往床头柜上一拍。
“不就是睡了你没给钱吗?我现在付钱行不行?”
“你!”
彭奈似乎气得不轻,恶狠狠的剜了我一眼。
我了解他的脾气,他下一秒就该撩起袖子拎其我把我胖揍一顿了。
人有逃生的本能,我选择在他发火之前就抱着包桃之夭夭。
走出房间我才发现这是间贵的咋舌的五星级酒店,而我脚上还穿着酒店的一次性拖鞋。
站在酒店门口望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和阴沉沉的天气,我觉得自己应该在网络论坛上开个贴子,名字就叫:兜兜转转,我又和前任开了房。
人人都有一个极品前任,我觉得我大概就是彭奈人生中的那个极品。
我在出租车司机怪异的眼神中打车回了家,并且很没出息的找物业的大哥借了钱付车费。
我上一次这么丢人还是三岁那年穿开裆裤被我妈扔到门外罚站接受邻居的围观,作为一个有脸有皮的正常人,我把这一切都归结到害我宿醉的罪魁祸首陆清浅身上。
我在心里把陆清浅那死丫头大卸八块了好几次,然后刚出电梯就瞧见金睿景倚在我家门口。
如果他不是气质好长得帅,物业肯定以为他是上门踩点的小偷,一早打110报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