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章 马比人贵(4 / 4)

草原正午的阳光刺眼,马贩们都戴着吸汗防风的软白帽子。而买家们来自五湖四海,穿坎肩的,穿兽皮的,穿长棉袍的,有些穿兽皮的买家看起来十分凶恶,但因为都遵守马市的市规。洽谈与商价才能顺利进行。

牵着追风的朗清疏和扮成小厮的贝琉璃行走在马市,回头率极高。

原因无他,朗清疏不仅身材高大,还有一双少见的灰蓝色眼瞳,再加上本身的冷漠气质,很是抢眼。

而贝琉璃扮了男装,在路人看来也是一名太过美貌的清俊少年。

事实上,在马市里最抢眼的,是通体黑色、连一根杂毛都没有的追风,它双眼炯炯,体格堪称完美,肌肉结实、脚步轻捷。再加上经过朗清疏极为严格的训练,更是出众。

马贩们的眼睛都亮了,这绝对是贵主啊。

所以他们不管走到哪里,都有马贩们热情地打招呼。

“二位客人,不知道要买什么马?回去做什么用?”

“一看就是这位小公子要买马,我这儿的马都是精挑细选,绝对良驹。”

“这位客人,我这里有上好的野马,您要不要去看看?”

最终,贝琉璃在一匹枣红色马前停下,大眼睛、毛色水亮、体格很好,问道:“这匹马多少?”

马贩是名中年男子,两眼间距有点过开,嘴巴特别大,立刻来了精神:“这位小公子是好眼力!这是我去年花重金配种来的小马,没有一个马贩不眼谗的。好马配好主,一口价八百两。”

贝琉璃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了一遍:“多少两?”

马贩比了手势,大声说:“一口价,八百两。”

贝琉璃回头看着朗清疏,眼泪都快出来了,我这条命还不及一头马,问道:“追风多少银两?”

朗清疏浅浅一笑:“不能说。”追风是圣上赏赐的贡马,他在宫外御马营里花了两天两夜才驯服,银两未花一毫,倒是拼了小半条命。

啊咧,还不能说?贝琉璃眯着眼睛,在心里问候了一下朗清疏,笑着对马贩说:“我再看看。”她总不能说银两不够买不起吧。

马贩子急了:“哎,哪有问完价钱就走的?”贝琉璃一指枣红马清亮的眼睛:“眼睛很大,眼屎也很大。”说完就拉着朗清疏走了。马贩子见朗清疏气势逼人,不敢当面吵吵,等他们走远了,才愤愤地啐了一口,骂道:“人还有眼屎呢,更何况是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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