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旁边那人回来了,是个一脸青春痘的小男生,见隔壁位置上突然多出了个美女,小脸还微微红了一红,然后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艾常欢却像没感觉似的,还一直和陆战柯说话。
陆战柯微微挑了一下眉,看来艾常欢已经习惯了这种半暧昧半羞涩的目光了,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
上课铃响了,艾常欢终于注意到隔壁那人回来了,急忙把书还给了人家,然后又问:“同学,你还有没有别的书啊,可不可以借我两本,我忘带书了。”
说完还不忘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
青春痘小男生的脸立刻涨的通红,急忙随意掏了两本书递给艾常欢,便再也不敢多看她一眼。
艾常欢接过书,放了一本在陆战柯面前,然后低声说到:“法律系的老师最喜欢抓上课不带书的学生了,我们得小心一点,不要被发现了。”
话音刚落,老师就走进教室了,艾常欢立刻挺直腰板,两只眼睛刷刷的盯着那老师。
大约她的目光太过炽热,老师上讲台的时候还踩空了一下,惹的全班哄堂大笑。
于是,老师的心情变的很糟糕了,开启了疯狂提问的模式。
所有人都缩着肩膀低着头,要么就是假装捡笔或者系携带,总之就是想尽办法避开老师的视线,在所有人都低下头的时候,只有艾常欢昂着头和老师对视,于是老师轻易的就抓住了她。
“来,这位同学,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合同法嘛,这个可是艾常欢的强项,所以老师提的这个问题在她看来根本就是小儿科,于是她站了起来,无比自信的回答到:“《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订立合同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履行合同获取预定的利益……”
她侃侃而谈,思路清晰无比,每一句话都是有理有据,出自那一条,应该怎么做她都答的一清二楚,而且还解释的十分清楚,可以说是一份完美的超标答案,连老师都被镇住了。
陆战柯侧头看着她回答问题的样子,忍不住有些惊讶,因为此刻的艾常欢和平时完全不一样,整个人就像一道发光体,那么明亮,那么美丽,那么炫目,所有的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的身上,眼中满是崇拜和羡慕。
她是那么的有魅力,那么的惹人注目,难怪朱旭说从前在学校的时候有很多人喜欢她了,果然此言非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