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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我就喜欢她这样的(2 / 3)

茉含很快认出她来,是陆家的世交,淮城三大家族之一常家的千金,常彦。

“常小姐?”茉含略带礼节的跟她问好。她在商务场合见过她不少次,但常彦心性骄傲,只跟世家背.景的人交朋友,虽然茉含是陆池城身边的得力助手,她也只当她工作伙伴看,一直叫她茉特助,茉含自然也不能直呼其名。

常彦打小衣食无忧,常父把她捧在掌心里疼,久而久之常彦养成了傲性的小千金,好强乖戾。她喜欢高尔夫,父亲就给她造了个高尔夫球场,常彦没日没夜的练习,对这项运动还真痴迷上了,报名进了高尔夫俱乐部,还常常出去打比赛。常父反对的要死,常彦就卖乖,说年轻的时候不打,以后就更没市场没人看了,常父娇纵她:“常家不需要你挣钱,你只要饭来张口就行了!”

“那我会变猪的!”

“你就算成猪,爸也养着你!”

“那可不行,人总得干点喜欢的事,才有盼头。天天闷在家里,我会成闷烤猪的!”

常父管不住女儿,放任她参加俱乐部打比赛去了,看了几场比赛,发现这个女儿技术还真不给他丢脸,看来她真是喜欢上了,也就随她去。常彦输了比赛没面子,闹了好长时间大小姐脾气,常父便一打听到赛事就跟赛会委员会提前打好招呼,还买通其他俱乐部的成员,给女儿让几步,才让常彦在各场赛事的综合排名提升了。

常彦这次去瑞士参加高尔夫比赛,正好偶遇华宋。鳌路特助跟华宋的盛世婚礼常彦是关注过的,认出他来,没想到本人比网上的相片还要英气飒爽,又听说华宋是澳籍混血儿,从洋媚外的心理作祟,对华宋打从心眼里又乐意走近,从上了飞机就一直跟着他,还嚷着要跟他回家。

常彦出现在他们家就很奇怪了,更奇怪的是华宋还是一副面带春风的样子,似乎两人认识了很久。

“怎么,见到我很惊讶吗?茉特助,你本事真不小,华宋这种超级大帅哥都被你拿下!我要早认识他,肯定不会让这么块肥肉给别人抢走!”

常彦边说着边蹑脚走进玄关,她打小出入惯了别墅,爸爸带她去别人家也都是豪宅,这种公寓式的房子还没来过,对着玄关处换拖鞋的地方不满的撅撅嘴,嫌弃的看着几双给客人换的拖鞋。

华宋自然不过的把高尔夫球具立在墙边,趿拉着拖鞋从她跟前走过,坐进沙发喝水,“常小姐要觉寒舍鄙陋,大可不必久留。”

常彦看着华宋的眼睛都要冒烟了,挤出僵笑:“嘻嘻,怎么会呢?这种公寓我从电视上看过,可想体验一下呢!”说完,又给茉含使了使眼色,瞅瞅地板上的拖鞋,比嘴型问她:“给我换!”

茉含对常彦突如其来对华宋莫名的讨好态度有点厌恶,但没办法,她在常彦眼里就是个特助,身份卑微,便不吱声就走过去,准备给她递鞋。

忽然华宋将桌上的一次性筷子甩出去,正正打中鞋架上的拖鞋,拖鞋顺势滑下来摔到常彦脚边。

“嗯?”华宋交叉着的胳膊摆出一只手,作出“请”的姿势,凤眼瞅着常彦,见她脸上尴尬的表情里有几分怒气,像看好戏似的。敢使唤她的女人?不要命了!

而他性感的鼻音“嗯”的一声,在茉含听来却带着诱惑和挑逗。

常彦脱下鞋子,把脚伸进拖鞋里面去,走到沙发前刚想坐下,华宋就把两腿抬起,搭在茶几上,侧着身子叠起两条修长的腿,作无意状拦住常彦的去路。常彦顿了顿,也没生气,找了旁边的单人沙发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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