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四对陆凛风之外的人都是锋利而叛逆的,既然温雅自己送上来,琉璃当然不会嘴软。
她笑的一派天真,半开玩笑半认真道,“哦,并不是,旁小姐喜欢的话可以大胆去追哦!我可以帮你介绍的。对了,我忽觉觉得,你们要是在一起的话,倒是挺般配的,不信你去拉着他一起到镜子面前照照?”
很多很多年之前,小四曾在日记里这么写道——
旁温雅的舞会我并没有什么兴趣,但大哥要去,我有什么理由不欣然往之……毕竟是挂着未来大嫂头衔的人,我想,就算我不喜欢,也该面子上过得去……她用十分轻蔑和看低的语气对我说,‘哦,小四你喜欢么?喜欢的话我介绍你们认识!’。
那是属于她的追求者,听了这话自然抬高她而贬低我。我怒急,说,‘我更喜欢哥哥。但我们很熟,不需要你介绍。’
旁温雅尖叫起来,她说,‘你这个变态,陆小四你竟然喜欢的哥哥!’
其实我想说,听了这话后这么想的你才是真的变态。但我并没有……
这一页日记的最后,空了两行,小四用不同颜色的笔写道:这就是我和旁温雅的开始,或许说这话的时候,旁温雅自己也未想到,她竟给我的未来打开了一扇名为‘流言蜚语’的门。
呵呵,旁温雅,如今我说了陆小四与你初相遇时候的台词,你会不会觉得耳熟?
容弋阳似乎已经习惯了琉璃的离经叛道,虽然是无辜躺枪,不过这会儿也不怎么在意。
也不知旁温雅是否想起了旧事,只是脸上的笑意,很明显已经有些僵硬,显得那么的不自然。“琉璃真会说笑。我只喜欢凛风啊。又岂会……”
琉璃笑的眉眼如柳,“也是哦。不喜欢的话,也不至于死皮赖脸做了十几年未婚妻呢。这份执着和坚守,不知道能不能打动上天呢。”
说罢,她仰起头朝着窗外的星空看去,似乎是在向天公询问。
温雅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半天都憋不出什么来。
她心中可是大大的后悔,本来是来调侃一下琉璃的,想不到她嘴巴那么溜,居然几句话呛得她找不到北。
和她斗嘴,真心是自找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