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十四章(2 / 7)

或者尘封,或是遗忘。

努力的想起后再提起来,反倒像是刻意要给朋友一个交代罢了。

我也就懒得出门,就一个人在家中呆着。每天不是陪着老娘上街转转买点家常小菜,就是呆坐在阳台上看着那片天空。

我刚刚离开部队才几天,我就开始想念我的部队了。

我没法子睡懒觉,虽然没有起床号、但每天清晨我都会早早的醒来,然后手脚飞快地穿戴整齐,顺手就把家中的被子折叠成了个方块的形状。

不用人督促,我总是在清晨的薄雾中奔跑,让我的脚步声伴随着整个城市慢慢苏醒。

夜晚来临的时候,每一丝不同寻常的动静都会叫我在熟睡中醒来,而一双手却是早已经悄悄地伸到了枕头下面。

习惯中,我的枕头下应该是有一把匕首的……

写到了这里,就想对写《狼群》的刺血那小子说一声……

刺血,你个死胖子,稿费要是不分给我一半,我跟你丫丫的没完!

就这么过了十来天,我觉得我自己快要变傻了?

我怎么就不会偷懒了?

我怎么就要在这难得的假期里折腾自己?

就在这闲的无聊的状态下,我想起了江宽那巨孙子的家伙对我的嘱托。

就起了个大早,慢悠悠的朝着江宽说的那个学校走去。

长沙的某些学校,当年可算是美女如云。

就算这长相是天生的吧,可在文化或是艺术的熏陶下,就算是丑小鸭也能飞快的有了天鹅的操行,自然也就很吸引人的目光。

这里就说句闲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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