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312章 粮食战争【1】(2 / 4)

那么广东的粮食哪里来呢?

乾隆《河源县志》载:“粤东人稠地窄,米谷不敷,仰赖广西,兼资湘楚。”

这句话大意就是说。广东人口密集地小,米谷不够吃。全靠广西和湖南等地。

这些南运的湘米,大多通过湘江支流耒水。越五岭再人北江,供应粤北等各府州县。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朝政府为了补足广东各州县的仓谷,从湖南调拨“溢额谷三十万石”,那是由湘江经广西桂林、梧州,再转西江,运人广东的。

不过由于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的发展,他们的粮食需要量越来越大,而产粮最多的川湖等省,运出的米谷又越来越多地选择运往江苏、浙江等省份。这对同样需要粮食的广东、福建两省,必然会有所影响。

从康熙中后期起,闽粤海商在往暹罗越南、吕宋等国外贸易中,见那里稻谷丰熟,价格低廉,运输也比较方便,常捎带进行粮食贸易。这样又开辟了从国外运入粮食的新门路。清朝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康熙六十一年(1722),专门下诏要求暹罗国运米三十万石,到福建、广东和浙江宁波进行平粜,并免收关税。

雍正二年(1724)又规定:凡暹罗等国运米船只,所有随带商品一律免税。

乾隆八年(1743)。更进一步作出决定:“嗣后凡遇外洋货船来闽粤等省贸易,带米一万石以上者,免其船货税银十分之五,五千石以上者,免其十之三,其米听照市价公平发粜。若民间米多,不须籴买,即着官为收贮。”

对于中国商船赴南洋贸易的,也鼓励运米回国,还按照去往地点,制订了运米规则:如到暹罗的,大船必须带米三百石,中船二百石。

去噶喇巴的,大船二百五十石,中船二百石。

去吕宋、柬埔寨、柔佛等地的,大船二百石,中船一百石。

往安南、丁家奴、苏禄等地的,中船各带米一百石。后来虽一度取消了必须带米的规定,但又订出新的奖赏条例,凡中国商民载米回国,按数量多寡,可以得到从九品顶戴直至七品或把总职务的荣誉官衔。

由于清朝政府的大力提倡,加上闽粤等省的实际需要,从暹罗等国进口的粮食不断增加。大致吕宋的米谷多运往福建,越南、暹罗等国的粮船,大都在广东交卸。除了广州、厦门等城市外,其他港口也有进口粮食的。

乾隆三十八年(1773),越南稻谷丰收,闽粤船只纷纷开赴籴买,其中仅广东澄海县,从十二月初九日至二十五日间,呈请赴越购米的,就有陈林启、张顺发等19艘。

根据广东省海关报告:道光十年(1830),广州共进口粮船15艘,装米5965000余斤,谷1220400余斤。十一年,船17艘,米5920500余斤,谷928000余斤。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前。粮船29艘,装米12264000余斤,谷15万余斤。进口粮食的数量节节攀升。

然而现在一夜间出现大变了。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
最新小说: 精灵宝可梦之万物兑换 末世纹身:我为守护神,力挽天倾 末世之超凡帝国 我在末世有座城 小道土阿木 开局交易宇宙战舰 网游之猎魔术士 道星游学生 无限之漂流记 我能超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