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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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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无法成为像温俊龙那样的人,这是罗轩一直以来都非常明白的。

但现在的问题是,他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在他现在已经结婚无需再为了生存而碌碌无为的情况下,他要做什么实现自己的价值。

他可以回去继续在酒吧唱歌吗?

不,他不愿意,虽然在酒吧唱歌能够赚到钱,但在不考虑钱的情况下,他是不愿意回去的,否则他不会这么久都不跟曾经的旧同事联系。他不喜欢酒吧的工作氛围,不是说没有真心待人的人,但总体还是太过杂乱。他不喜欢。

他可以靠写网络小说成名吗?

很难。也许他会有一些小名气,但要想考网络小说来赚钱或者成为大神级别的水平,一点都不简单。他虽然现在有在写,每天花费的时间不多,真没赚到多少钱,被温俊龙吐槽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与旧同事分开后,罗轩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究竟能干什么。

他没有学历,不能去大公司上班,没有专业技能,就算是走后门去温俊龙的公司也只是混日子罢了。

他倒没希望他会变得让温俊龙满意,他只是希望变成一个对自己有用的人。

他深深的叹了口气,一时间茫然。

他曾经做过很多事情,在酒吧里唱过歌,在工地里搬过砖头,在酒店里做过房务员,在车行里洗过车,当过快递、服务员、清洁工等等。从他在医院里醒来忘了自己时,他就开始为了生活而忙碌。但是他什么都不会,什么都没有,最惨的时候睡了一个星期的公园,一天只吃一顿饭打两份工。

这是他第一次停下来,想想自己该做什么而不是能做什么。

其实这一两年他的日子已经好了很多,但他也没存下什么钱,因为他都把钱花在住房。也许正是因为他睡过公园、住过平房、住过隔断间,所以当他有钱时每个月都把至少三分之一的工资都投到住房上。

朋友们曾开玩笑道:“他每天只要待在房子就很满足了。”

可也许正是如此,罗轩越来越宅开始写起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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