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七十四章 战斗的前奏(2 / 3)

不一会的功夫,手中这把原本跟ak47造型差不多的ak74步枪就彻底变了样子,枪管下方加挂榴弹发射器,上面装备红点瞄准镜外加一个战术手电,那叫一个高端洋气上档次。

这时候,那些去给郑景找靶子的人也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头被捆住四肢的野猪,郑景示意他们闪开,自己退到距离那只野猪100米的地方瞄准了目标。

“突~”ak74的枪声和后坐力都明显小于ak47,郑景只是轻扣了一下扳机就松开了,握枪的手臂晃都没晃一下,而前方的那头野猪腹部却多了一洞。

“行不行啊?”烈云投来了怀疑的目光:“昨天你用卖给那些畜生的枪可是直接能把蛮牛的脑袋打穿,这次子弹打进去就没声了。还有我发现你这次射出去的那种尖尖的东西明显比你昨天用的那种子弹细一圈啊。”

郑景懒得跟他争论,朝不远处中枪的野猪一指,淡淡说了声:“你自己上去看看就明白了。”

烈云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一看可不得了,他发现那头中枪的野猪居然已经倒在地上,哼都不哼一声了。要知道郑景刚才可是只开了一枪啊!而且并没有命中头部要害,怎么可能这么快就让这头野猪死掉?

快步跑上前去,烈云用手撕开野猪的伤口,眼前看到的情景让他下意识捂住了嘴巴差点吐出来。

只见这头野猪身体内部已经变成了一滩浆糊,血肉和内脏就像被放进榨汁机里搅过一般,全都在一起被你打得细碎,血肉模糊的样子让人不忍直视。

“呕——”

“咳咳,太可怕了。”

烈云坚持住没吐不代表其他人也能坚持住,至少附近几个看到了野猪身体内部的人没有一个还保持面色如常的,看到他们眼中露出的恐惧,烈云愣了一下,不禁在脑中浮现出出这样的子弹打在人身上会出现的景象。

郑景当初在鲍尔沙克那里练枪的时候就已经吐过无数次了,所以这里只有他表现得最淡定。ak74发射的小口径子弹如果对着硬的东西射,那威力肯定是比不过ak47的中等口径子弹的,但是如果目标是**,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小口径子弹的弹头形状狭长,进入**后会发生翻滚并且方向发生转变,在人的身体里面乱撞!这样一发子弹打进人身体无异于在那人肚子里面引爆了一颗小型炸弹。

“拿着。”郑景把手里加挂了各种附件的ak74扔给了烈云:“自己拿着试试去吧,如果你们还觉得我卖给哈尔巴拉的那种枪好,我可以给你们那种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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