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着货物的驮马被夹在队伍的正中间,可见武士们对货物的重视。
队伍正中一匹漂亮的驴子上面,正端坐着一个黄绿色皮肤的地精,他身上裹着厚厚的皮裘,头上带着皮帽,只露出一张地精们都有的奸滑刻薄的脸。
远远看去,就像是在驴背上坐了一个大号的刺猬一般可笑。
这一队野蛮人武士身上胡乱的裹着粗糙的皮革。一路拎着木制的厚实圆盾,一手握着明晃晃的钢制长剑,只是这些长剑上都布满了豁口,可见它们参加了不少激烈的战斗。
大多数人身上挂着用几块铁片,简单的绑在在皮革上而,做成一件再简陋不过的铠甲,头顶带着用野兽头骨做成的狰狞的头盔。
背上背着一张用树木做成的简单的弓和几根箭。
只有为首的一名最为健硕的武士,身上套着一件茹曼帝国士兵的标准半身甲,手里握着一柄沉重的战锤。
别看他们装备简陋,但是全都拥有钢剑和铠甲,这一队人已经是野蛮人中的锐武士了。
武士们护送着地精的驮队慢慢走下山路,降至两山之间的河谷,在一条干枯的河床前停下脚步。
为首的武士对地精指指河对岸,道:“尊敬的银光先生,这里就是我们杜库海姆部落和罕泽海姆部落的分界线了。再往前走就是罕泽海姆部落的底盘,我们只能将您送到这里了。”
地精银光抬头忘了一眼对面,只见对面还是覆盖着冰雪的山峰,看不到一点人类活动的踪迹。
地精银光紧了紧身上的皮袍,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道:“也好,到这里就可以了,感谢布雷威克武士长。”
武士长是部落里的中级军官,率领着几十到上百名野蛮人战士。
野蛮人军官的选拔靠的都是靠着实打实的武力,谁武力更强谁就是队长。
地精银光知道,眼前这名高大的武士长在野蛮人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
在他的战锤上,用殷红的字体醒目的写着“七十七”这个数字。
这表示这名武士曾在一场战斗中杀掉了七十七名敌人,按照野蛮人简单直白的文化习俗,他也被叫做杀死七十七人的布雷威克。
布雷威克点点头,举起战锤高呼了一声“洛哈”,几十名武士跟着举起武器齐声大吼道“洛哈”。
巨大的声音在河谷中回荡,“哈哈……”的尾音一直传出去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