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明秋毫的那天,是一个雨天,冬雨,凄厉冷冽。
因为临近期末了,刚上大一的我不想考得太差,就每天坚持到图书馆复习,当我撑着伞快走到图书馆时,一个单手撑伞单手骑车的大男孩因为避让一个横穿马路的女生,忽然失去了重心,不小心撞到了倒霉的我,我当时摔倒了,好在冬天穿的衣服厚,只是湿透了,但没伤到皮肤,还有左手在撑地的时候磨穿了皮,并无大碍,可那个老实巴交的大男孩却是又鞠躬又道歉,还固执地一定要送我去学校门诊检查,我当时看到他那个青涩害羞的样子,原本那点恼怒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在门诊检查完,送我回宿舍换衣服的时候,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明秋毫。
一个不常见的名字,却很好听。
之后,我们的联系就多了起来,吃饭、散步、游泳、逛街、郊游等等,关系也越来越密切。
而我们也崇尚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只是拖拖手亲亲嘴这些普通的情侣亲昵,绝不触碰底线。
我知道明秋毫的家世不好,农村出来的,手头拮据,所以每次出去的花费,我都争着给钱,可他却执拗地自己掏钱,虽然花多少钱我不在乎,但他的这种做法,还是令我感到很开心,不管这个女孩子多么有钱,多么独立,总是需要一个男孩子呵护的。尤其是后来我知道明秋毫的那些钱都是他在学校饭堂、图书馆等地方通过勤工俭学赚来的,我就更感动了。
知道我跟明秋毫恋爱之后,悦儿跟小晴都劝过我,说我们俩不合适,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自己非常清楚,我们俩都是彼此深爱着对方,而且爱情本身就不是去爱一个完美的人,而是去接受他和我一样,是个不完美的人。我们都不完美,都有太多的缺点。然而,也正是这些不完美、是爱情的千古荒凉与满目疮痍使我心怀感激,伸出一双震颤的手,去抚爱那个看到我所有缺点却依然如此爱我、甘愿和我相依相伴的人,不是吗?
兴许是天意弄人吧,在我们大学毕业后,本来计划步入婚姻殿堂的,可爸却带来了一个噩耗。
我已经有未婚夫了,而且是娃娃亲,对方是我从来没见过的一个人,跟我一样,带着块白玉。
当时我就疯了,说什么也不同意,对本来就没什么好感的爸愈发的讨厌,一句话都不愿多说。
我已经跟明秋毫商量好了,爸要是再逼我成娃娃亲,我们就离开宁州,到一个陌生城市生活。
可爸的狡猾远远超过我的估计,他拿出了我妈生前的一个日记本,妈娟秀的字迹既模糊又清晰地写在上面:希望看到我女儿与小七结婚。看到这句话,我妥协了,我不敢也不能忤逆我妈的遗愿,所以我去跟明秋毫商量,先答应这门娃娃亲,然后再想办法离婚。明秋毫听完,忽然变成了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陌生人,面目狰狞,双眼通红,仿佛要将我生生撕碎。
那天,明秋毫打了我,我嘴角都出血了,还骂我贱货。
我哭着离开,伤心地不是明秋毫打我,而是他蛮不讲理,不懂我的心。
可没过几天,明秋毫又像一条狗一样,哭着跪在我面前,求我原谅他,还说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