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两小无猜的一对,青梅竹马的一双,在云浮山上牵着手度过了可能一生中最为美好也最值得回忆的一段时光,无忧无虑,纯白如雪。在他眼里,她就像是一个在人间迷路了的精灵,干净纯洁,明亮晶莹,不惹一丝的世俗尘埃。后来,两个人慢慢长大,分开成为了常态,他开始不了解她,读不懂她,看不透她,甚至不知道她是在哪个时候由那个像考拉一样粘人的小女孩变成了有点多愁善感的少女。
时间,真的是一把双刃剑,不是吗?
“小七哥?”许子衿轻喊了一声。
“嗯?”萧云一下子就被从回忆中死拉硬拽了回来。
“这张书笺,我昨晚用胭脂染过了,并用钢笔写了一首诗,送给你。”许子衿浅笑道。
“我会珍藏的。”萧云柔声道,接过来,仔细端详了一下,一手游丝行空、秀丽稳润的瘦金体,原来是顾城的《门前》:我多么希望有一个门口/早晨阳光照在草上/我们站着/扶着自己的门/扇门很低/但太阳是明亮的/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们站着/不说话/就十分美好。
许子衿从窗台拎起一部单反,调好光圈和焦距,对着房间的一角一落专业地拍了起来。
“又不是不回来了,犯得着拍照留念么?”萧云将书笺夹进了一本最近常翻看的《反基督》。
“就是不回来了。”许子衿轻声道,正将镜头对着书桌上那个黑亮通透的黑盒子,仔细拍着。
“你要去哪?”萧云惊讶道。
“三天后你就结婚了,还会住这里?”许子衿站直身,回头望了他一眼。
萧云一怔,无言以对,只好低下头摸着鼻子,嘴角挂起一丝他自己也不知道的苦涩。
“你搬走了,我又搬进了宿舍,这里就空了,直到下一个租客的到来。所以呢,趁着现在还属于我们的,就拍下来,做个纪念。”许子衿淡淡道,眼眸如水晶般晶莹剔透,顾盼生辉,让她有了一种灵动的气息,而嘴角微笑时的那瞥楚楚动人,就像一谷深山含烟的溪水,潺潺流过心头,将柔情捎到了全身每个角落。
“那要不要我当背景人物?”萧云卖帅地拨了拨头发。
“好呀。”许子衿粲然一笑,然后摇身一变,化身为一名职业摄影师,指挥萧云进行拍摄。
而萧云就像香港人笃信的黄大仙那样,有求必应,无论这丫头提出怎样古灵精怪或者刁钻卖萌的要求,都一一予以践行。因为他对这丫头有着一种难以名状的负罪感,假如感动可以用容器盛放,那她所带来的感动早已满溢,但他知道感动不代表爱情,就像爱情与友情,虽然只有一个字的区别,但有着天涯海角的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