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怎么行。就算现在天色还不算晚,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走回家。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能问一下你的芳名吗?”
“我叫michael。”她微笑。
男子小小的愣了一下,“我叫詹姆斯,詹姆斯辛普森。”
“你好,吉姆。”
“叫我吉米。”
“太可爱了,吉米,这个名字真可爱(cute)。”她嘟囔着,“我该回去了,不然他们会担心我的。”她跳下吧台的高椅,检查了一下牛皮斜背小包——那还是夏天的时候汤姆从英国带给她的,啊,汤姆——
她心神恍惚了好一会儿。
詹姆斯一直在一旁等她。
她回过神来,“谢谢你送我。但我不能请你上去了。我住在前面的凯悦酒店。”
詹姆斯又小小愣了一下,马上恢复常态,“哦,你是来旅游,还是工作?”
“工作。”
他们出了酒吧,詹姆斯为她开门。她看到她开来的车还停在路边,决定不去管它。
这是温哥华的繁华地带,灯火通明,街上行人很多。他们没走出五十米,就听身后一阵刹车声,一个人急匆匆下车,“michael!”
是杰米。
“找我有事吗?”她停下脚步,眼睛亮晶晶的看他。
“你没回酒店,我可着急了。下次,你能给我先打个电话吗?”
“你怕我出事?那也挺难的。”她不在意。
杰米小心走到她身边,正插在她和那个他不认识的陌生男子中间。
“你吃了晚饭没?你想去哪儿吃?”
“没吃呢。我不饿。”她看起来很随和的样子,不像白天那么难以沟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