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那家伙站起来以后乔吾才发现,那个叫霍宗的还真是个奇人啊!
那家伙身高将近一米九,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大。
个头儿特高,块头很大,不是那种肌肉男,而是骨架子非常粗大。
非常有棱角的大长脸,眉毛又粗又浓,眼睛很大,鼻子很大,嘴巴也大,长长的胳膊下面两只巴掌也非常大。
一眼看去,那家伙给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大!
霍宗看上去也就二十刚出头的年纪,可脸上却满是风霜之色,两只眼睛里更是充满了淡漠和满不在乎的意味。
除了最直观的的大以外,那家伙给人的第二个感觉就是稳。
就像是有些女人给人一种或妖艳或柔媚的气质,霍宗这家伙给人的感觉就是稳,让人从心里就觉得这家伙很能镇得住,让人感觉没什么东西能阻挡这家伙。
这他妈是哪儿蹦出来的家伙?
穿的破破烂烂的像个流浪货,长的很阳刚很粗犷,气质又特么那么稳,这特么简直就是某些女人眼中的极品呐!
这种家伙根本就不用打扮,就穿着他现在破破烂烂的一身网酒吧一钻,那些个小三儿啊二奶啊美妇啊啥的眼睛都能冒出光来。
他这种类型的男人或许会让一些纯情小姑娘心底怯怯,可对于那些有阅历的女人来说诱惑力绝对刚刚的!
原生态的粗犷阳刚大气稳重男,最能唤起女人对异性最原始的*了。
换句话说就是,这种家伙就是牲口群里长的最壮最适合交配的大牯牛和大种马。
乔吾正偷偷给霍宗加标签,耳边突然听到了老道士那中气十足的笑声。
“小家伙你到我身边儿来,噢,你手上拿个石头做什么?”
“啊?”
卧槽,大敌当前,自己竟然会把注意力放在一个牲口身上,不应该呀!
喵的,都怪这家伙太有压迫力了,让人从心底就对他产生戒备的危机感。
乔吾没敢上前离那家伙太近,就站在原地说道:“啊,那啥,我这可不是石头,这是翡翠原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