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姐等人趁着这个机会,立刻开始转移话题。
“哇!今晚的重磅嘉宾登场了!”
“是DoShow乐队!我的最爱!”
“他们那首原创《rosebloomallthetime》非常棒,我以前在MOSSO酒吧听过现场。”
…
听到熟悉的名字,唐颂惊奇的朝舞台方向看去。
紧接着,就看到了5个拿着乐器登台的外国人。
其中走在最前面正在手舞足蹈的现眼包,正是吉他手Fedrick(费德里克)。
唐颂之前在帝都的MissHo酒吧,就是用他的吉他给柳宝月弹唱的《晴天》。
随即,唐颂脑海中有一条线被贯通开来。
怪不得一直觉得这家清吧的氛围、装修很熟悉。
虽然细节不同,但整体风格和MissHo非常统一,很有可能都是那个林少恒的产业。
当时和郑秋冬几人一起聊天时就听他说过,他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音乐和美酒。
所以在国内几个他常去的城市,都有他名下的音乐酒吧。
周维清不动声色的扫了眼唐颂。
自觉他是理亏不敢跟自己争论,心里舒坦了不少。
罗启亮偷偷碰了碰唐颂的胳膊,凑过去小声道:“我也看这个周维清不顺眼,但是没必要在这里闹矛盾,咱们老同学见面安心喝酒聊天,别管他。”
唐颂笑着和他碰了碰杯,并没有解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