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已经嫁给你了,带着全家吸你的血不是应该的吗?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小气?我都为你生儿育女了,你这点小事都做不到?要你何用?
他不是小气,他是觉得,这种女人脑子有病。
当自己是天仙下凡啊?
哪怕真是天仙下凡,也没资格对男人提出那般苛刻的要求。
娶那样的女人,他宁可一辈子打光棍。
越是相亲,他越是觉得程曦最好。
没有娘家吸血,自己也有本事,有主见,拎得清,没有不劳而获的想法。
他不是不愿意照顾自己的妻子,也不是真的冷血不愿意帮妻族,真有需要,他愿意付出,可前提是,不能这么理直气壮啊。
不帮是本分,帮是情分,起码得明白这个道理,而不是理所当然地要求对方付出。
看来看去,还是程曦最好。
虽说没有贵女身份,而且还是一个丫鬟,可,青瑶县主的贴身大丫鬟,能是普通人吗?
应怜已经嫁了,如今,多少双眼睛盯着程曦?
再不出手,他怕程曦也嫁了。
虽然他还没理清楚这份感情,到底是不是爱情。
可是,离别在即,若是不把事情定下来,他怕回京时她已有了男人,那就悔之晚矣。
总之,先定下来再说。
他从怀中掏出一根金步摇。
金步摇的中间是粉玉,做成几朵娇艳的桃花,下面坠着六根用黄金打造的四叶草坠子。
美轮美奂,一看就是价值不菲。
“送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