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其实说到底,锅还在董事会的这些老股东身上,他们要是从本地融资,或者自行筹资,那就没有这些事了。
想要坐享其成,但不想付出,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就算克伦克没有那么抠门,但他并不止一家俱乐部,一个身家几十亿的富豪,日后在这个圈子里,其实没有多么的有钱。
所以说,邓恩这个在这件事里唯一爱着阿森纳的人,从一开始就把人给选错了。
凯斯看着这些资料,最后又看了几眼股份分布咧了咧嘴。
斯坦克伦克:23.2%;乌斯曼诺夫:17.5%,丹尼费斯曼:18%,妮娜史密斯:15%。
这就是克伦克持股过半?马特达蒙这个坏种啊!
因为他,凯斯也以为真的过半了,那马特达蒙为什么会这么说呢?难道说他看清了克伦克的底细?
这就是阿森纳的四大主要股东,其余的百分之二十几的股份,在上千的小股东手里。
而丹尼费斯曼是一位南美富豪,92年用1100万欧元,购入了33%的股份,阿森纳的元老股东,对阿森纳的贡献很大。
克伦克应该就是收购了这两人的股份,所以才超过了60%的。
其实凯斯不知道的是丹尼费斯曼命不久矣,他在11年去世了,而且他选定的股份继承人就是克伦克。
因为克伦克和他一样,懂得怎么身为一个老板经营球队,懂得球队的稳定,懂得省钱,不让球队陷入危机。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克伦克简直太省了。
除了这俩竞争者手里的,外界还差不多有60%的股份。
他现在的卡里有7亿美元,这七亿美元要是操作的好的话,足够收购阿森纳了(07年到11年,克伦克花费3亿镑收购了67%)。
但是不够,凯斯觉得真要竞争,至少需要准备10亿美元。
凯斯又总结了一下阿森纳的债务,修建球场和开发海布里广场,差不多总共4.5亿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