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司桁眨了一下眼睛,“不要我掏钱?”
“当然不需要。”林清苒拽着他直接就进了披萨店。
陆司桁枕在椅背上,盯着前方,放空的思绪渐渐收回,再次开口,“许牧时,那是我第一次去那么亮堂的地方吃饭。”
“店里的暖气很足,食物的香气都比路边摊要高级一些。”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能吃到路边摊都算是幸运的,没偷到钱的时候,他只能去垃圾桶里挑一些别人扔剩下的食物吃。
他忽然就不冷了。
尤其是在食物伴随着热饮下肚的时候。
“其实现在看来不是一件多大的事情,可是那个时候我根本不知道正常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太久没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而且坐在对面的林清苒,看起来实在是太贵气了。”
是的,贵气,这个词出现在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身上,可能很难被人理解。
可林清苒就是很贵,从头到脚,从里到外。
“她穿的衣服,戴的手链,甚至围在脖子上的白色围巾,每一样看起来都很贵。”
陆司桁对贵的理解,纯粹源于他那段时间在火车站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判断哪些人值得偷哪些人不值得偷而总结出来的经验。
“她坐在那里引起很多人侧目,那些大人都会毫不吝啬地夸赞,坐在那里的女孩好精致漂亮,这些欣赏的眼神她似乎习以为常,漫不经心地一边喝着饮料一边玩手机,偶尔抬起头冲着我笑。”
她笑的时候,会发光一样,他时常看迷了眼,忘记移开目光。
那天,他陪林清苒在店里坐了两个小时,前所未有的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