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跟那十几个广鸡人纷纷后退,后背尽是淋漓冷汗,那感觉就跟见鬼了一样。
没错,就是见鬼。
巷子口,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街道上倒是横陈了几具尸体。一股子浓烈的血腥味,夹杂着死亡的气息,在上空弥漫。
“人,人呢?”
阿甘几人面面相觑,在他们脚下,旁边,已经有三个广鸡人倒在血泊当中。
施满江射击十分精准,每一枪都打在眉心,沙漠之鹰威力巨大,在这样的巷战中,属于顶尖的神器。近距离射击,沙漠之鹰所产生的冲击波堪比巴雷特狙击枪,躲在墙壁后面都不好使,照样打死。
“大家不要慌,稳点。”
阿甘咬了咬牙,目光狠厉,眼皮都不带眨一下的,死盯着巷子口。枪战发生后,他们就没了退路,倘若现在转身离开的话,就等于把后背留给施满江,届时,他们将必死无疑。
死了三个,还有十多个人,十多把枪。
施满江就一个人。
怕个鸟。
巷子口就那么点大,阿甘他们准备好了,只要施满江敢露头,绝对把他打成马蜂窝。
“来啊!”
“出来啊!”
“你不挺能耐的吗?怎么,这会儿成了龟孙子了?南华容不下你,上河间来装犊子?”
阿甘退下弹夹,重新将子弹填装满,双手端着枪托,靠着墙壁,目光死盯着巷子口,怒喝道:“妈个巴子!来啊!”
表面上看起来,阿甘十分胆大,似乎浑然没有把施满江放在眼里。实际上,人在害怕的时候,向来如此,吼个两三嗓子,以为自己就变得强大了,无可匹敌了,牛b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