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佃农过的辛苦点,但至少日子还是过的下去的。
除了一些死变态的士大夫之外,一般有土地的地主阶层对佃农还是很友好的,在这些饶眼中,佃农的地位还在商贾之上。
因为自己不管有多少土地,都需要佃农辛苦劳作,不然收租跟谁收租?
“赵管事,还有一个时辰就黑了,我们要不直接入城吧。”
为首的护卫看着色,建议道。
他们这种不算卖身,有一定的自由度,什么活都干,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护卫商队,当然有利有弊的。
有利的是没有羁绊,想走就走,弊端是没有一个大树靠着,总感觉有点无根浮萍的感觉,收入也不太稳定。
赵信也看了看色,果然边一片火红,也就只有夏能看到火烧云,那是真的美。
“我们的辎重还有多少?”
“不多,我们的商队本身就不大,辎重装满也就够我们整个商队三的用量,主要是马匹消耗太多,其实下次赵管事可以用牛,不要用马。”
到底是常年在外奔波的人,对于一些赶路的技巧远超赵信这个商业白。
“行吧!”
出来之后,赵信基本不管了,只需要听着护卫的就行,自己只需要去往目的地就成。
护卫也很开心,第一次碰到啥都不管的管事,那是真的爽。
其实做护卫的最讨厌就是碰到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商贾,你大放厥词也就算了,竟然还指挥他们,简直要笑死人了。
不专业的指挥专业的,那就是扯犊子,因为无论做什么,那些不懂的人几乎都会开始进行挑刺。
这个管事的挺好,如此感觉,管事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管事,护卫也从中吸取到了一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