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菊为了在亲戚面前有面子,偷拿了贺明宇和顾晓的钱招待他们,并给了他们每个人五百块钱。
赵小菊偷拿了顾晓的手表、一些生活用品,还有贺明宇的衣服等。
招待他们的时候,还说这房子是他们自己的。
直到贺明宇带顾晓回了家,他们才不得不跟亲戚们承认,这房子不是他们的。并且让亲戚们赶紧躲了起来。
他们本来以为,贺明宇和顾晓都很忙,回家都是提前打招呼。到时候再忽悠亲戚们,去招待所住也来得及。
没成想,贺明宇和顾晓没跟他们说,就提前回了家。
周警官问顾晓:“你打算公了,还是私了?”
顾晓看了看赵小菊,她已经不复当时的嚣张。
于是,她跟周警官说:“他们出来讨生活不容易,主要是好面子惹的祸。如果他们把钱和东西都赔了就算了吧?”
周警官点点头,说:“考虑到他们认错态度良好,你们失主也愿意谅解的情况下。那这次就先警告,再出现第二次绝不轻饶。”
接着,周警官又问赵小菊和李进:“你们明白了吗?”
李进和赵小菊赶紧点头,说:“明白,明白!我们再也不敢了!谢谢,谢谢!”
然后,周警官就带顾晓去认领了财物。
一块手表,几件已经穿脏了衣服,还有3500块钱。
他们给亲戚们分的钱,那几个人也主动交上来了,已经都在这里了。
顾晓看了一眼,说:“算她还有良心,没把钱都拿走。”原来,她有八千多,赵小菊还给她留了五千。
不过,好在是都已经追回来了,基本上没什么损失。
顾晓看了那几件衣服,都已经有了脏污和变形的痕迹。她估计贺明宇也不会要了。
于是,她对周警官说:“这些衣服我们就不要了,送给他们做纪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