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氢贾看向最后的那匹黑色的马。
全身毛发稀疏,但是四肢略微弯曲,一副不屑的模样。
而且,侧面还有数道划痕,一看就是经历过战斗的。
但是马蹄上完好无损,看上去马的主人保养的非常好。
朱氢贾点点头。
“不错,勤天,我也看上这匹马了!”
燕春秋忽然说到:“第六匹棕色的马也不错啊,为何你们只看最前面和最后面的马”
张勤天说到:“踏雪无痕马,速度轻快,快如闪电,但是毛发不是白色,应该是杂交的马,马蹄磨损严重,马的眼睛看上去疲惫不堪,可见马的主人对其不太上心。”
“若是仅仅如此,问题还不大。”
“但是马的毛发稀疏,四肢略微有些粗,不符合踏雪无痕马的各种各样的优良表现,但是虽说与顶尖的马匹不能相比,但是用来代步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前提是家里要有足够的钱。”
朱氢贾赞同的说到:“这匹马的腹部较大,看上去极其能吃,但是表现较为虚弱,而且牙口不好。”
“应该是极其挑食,对事物极其挑剔。”
“没钱,估计都养不起。”
“典型的干啥啥不行,做白日梦第一名。”
旁边的几个地痞无赖听到这三人在这挑剔。
“哈哈哈…外来的人”
“什么人啊!哪个犄角旮旯里来的,这可是平邑侯长子特意挑出的用于奇马宴上用的马。”
“平邑侯是什么人,你们不会不知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