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远也要送。”
她抬眼看他,似乎犹豫了一下,点头道:“那就当饭后散步好了。”
突然想到什么,她瞧了眼阿皓身上的外套,“只一个要求,穿好衣服,谁也别感冒。”
……
林长野心算着从酒吧街附近步行至宣月的住所需要多长时间,最后放下耳机,关好金属箱,重新放回床下。
他看都没看一眼那碗冷嗖嗖的面,披上外套,踏着夜色推门而出。
——
走入一条林荫道,宣月出神地想着事。
阿皓问她在想什么。
“我在想,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混社会的。”
“那你觉得混社会的人长什么样?满脸横肉,浑身肌肉,戴金链子,还是纹花臂?”
宣月笑出了声,“反正不是你这样。”
“我怎么了?”
“太有人情味了,看着太干净了。”
阿皓似笑非笑品了品,“有人情味?我第一次听人这么说我。”
“我没怎么接触过你们这样的,小时候看《古惑仔》,还以为混社会的都是那样,动不动拿刀打打杀杀,掀桌子砍人,一呼百应,走哪身后都跟着一群人。”
“那你喜欢陈浩南?”
“不,我喜欢山鸡哥。”
“我以为女生都喜欢陈浩南那种呢。”
宣月眨眨眼,“我觉得山鸡哥比较接地气,食得咸鱼抵得渴。人嘛,就该有点小毛病,贪财好色什么的,不然显得太没人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