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啷~
清脆的铃声,在毛驴儿摇头晃脑中,接连响起。
“老丈,您去那里干嘛?”闫妄靠在车上,扭头问旁边同样躺着的老头。
在出了城之后,闫妄就将平王的脑袋用石灰盛着,放到了一个东厂的联络点,让番子以加急速度运往京城。
而他,则需要点时间,好好缓一缓。
毕竟闫妄不是杀人BT,一晚上手上多了百十条人命,他自然也会感到有点不舒服。
并非心理上的愧疚,而是唏嘘,或者说……感叹?
走在路上不久,他就碰到了一个好心人,这个老头赶着驴车,目的不是京城,但却跟去京城一条路。
老头的耳朵有些不好使,但好歹还是挺清楚了闫妄的话,笑着说道:“啊?去那里,是找老头子的儿子呐,看看老头子的小孙子。”
闫妄回道:“哈哈,老丈您还真是好,有儿女陪伴,膝下承欢。”
幸福啊……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他也不想杀人,他骨子里,还是那条咸鱼。
只可惜摊上系统这么个倒霉玩意儿。
也不知系统看重了他哪一点,MMP,当一条咸鱼多好,没事翻翻身,无欲无求的一辈子。
数日过后。
闫妄和老头分别了,对方的儿子也知道,一个老头独身一人过来,到底有多大的危险性,所以为了报答他,特意邀请闫妄吃了一顿饭。
闫妄独自一人再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