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我们在拍拖了?”傅诗菡摸了摸鼻子,语气很天真。
一起看萤火虫就是拍拖了,难道她和二哥、二嫂也在拍拖啦?
女孩很较真。
童宛睨了她一眼,嫌弃的挥了挥手,“知足吧,少女,这萤火虫都是厉城傍晚就去附近的水库捉的,那里的蚊子超级多,你快看他的手脚都是蚊眼,我跟你二哥就闪了,免得碍你们好事拉。”
说完,童宛就和傅景行挥挥手,便走回自己的房间,还把窗帘关上了。
傅诗菡在漆黑中探头一看,厉城的手脚果然红了一大片,一个大包一个小包。
这男人为了浪漫,都不考虑一下自己吗?
“你没事吧,下次不要再这样了,不值得。”
此时,傅诗菡说不感动,都是假的。
但是,这就值得了吗?
她的理性大于感性。
“诗涵,我没事,只要你开心,一切都是值得的,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将奉陪到底,请你给我一个机会吧,好不好”
他的话,如一股暖泉,缓缓流进傅诗菡的心里,回味甘甜。
宫崎骏曾说过,我相信这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爱,在见到的第一次,就注定我相信这世界上,有些人有些事有些爱,在见到的第一次,就注定要羁绊一生,就注定像一棵树一样,生长在心里,生生世世。
“厉城,谢谢你为我所做的,但我现在还不能答应你的表白,我想我们先尝试做好朋友,慢慢了解,好吗?”
她的话虽然有些老土,但都是真心话,如果仅仅为了一时的感动而贸然做决定,最后伤害的便是两个人。
嘴上说的再好都不如实际表现,我们都已经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
厉城眸子里闪过一丝失望,转瞬即逝,还露出了微笑,“嗯,我尊重你,不过,我相信不用很久你就可以成为我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