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凌迟只有一百二十刀,明朝,是三千六百刀。
陈义枫越想越怕,此时此刻,他像就一只游荡天涯的孤狼,他谁也不敢相信,生怕一个不慎,会铸成大错。
不等那个天仙一样的女孩儿了!
随时处于万分危险之中,现在实在没有欣赏美人的心情!
走吧!
陈义枫和燕王一样都是当机立断之人,他再次强撑着站起来,拖着脱臼的右臂,转身就朝院子的侧门走去。
刚走到门口,他就听到了比百灵鸟的叫声还要悦耳的声音:“落难的哥哥,你不是让我拿饭去吗?为什么要走呢?”
正在这时,陈义枫突然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队士兵,约莫十七八人的样子,佩着刀剑,正朝这边走来。
他吓的脸色惨白,赶紧关上门,锁死门闩,心里突突直跳。转过头看到女孩儿拿着一个托盘,里面有一碗米饭,一碟青菜,一杯水。饭菜想来是中午的剩饭,水是新倒的。
“好妹子。”陈义枫现在已经顾不了太多了,不管他愿不愿意,他只能赌一把,他也只能相信眼前的女孩儿:“外面有一队兵,大约得有十多人,我……”
他快速的朝后院看去,目光停在左边角落的柴房,左手朝那一指:“我得去那躲一下,求求你,千万不能把我在这的事泄露出去。我给你作揖了。”
刚要作揖,左臂上抬,右臂却使不上劲,只好无奈的叹息一声。
“好的,我不告诉别人就是了。但是你也不用紧张,那些兵,应该是县令大人派来接他儿子的。”
“他儿子?”
“是呀,我爹是郎中,此时正在前边给县令的儿子治病呢,那些兵,应该是来接他的。”
陈义枫这颗心,刚刚稍安,立马又提到了嗓子眼,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朝廷的县令,县令的儿子,还有一大堆兵!若只有一两个兵,自己定能轻松对付,但这么多兵……用不了五分钟,自己就得被他们大卸八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