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无论是合作公司的资质,还有合同的条款文本,以及签约人员的审核,还是流程与法律效应都没有任何问题。
问题出在人身上。
第一个合作伙伴是全球金融界鼎鼎大名的住友财团。这个日本公司曾经一度排在全球金融资本集团前五名以内。
于这样的伙伴合作,无疑还是从资金的安全考虑,虽然运作之后,利润会大幅缩水,但是秦建林大力支持秦霜签订协议。
虽然只是三个月的三十亿资金的短期合作协议,该走的流程还是要仔细核对的。
住友财团对此时也很重视,特意派遣本社一位副总裁从日本飞来香港与秦霜签约。
这个叫菊地祯介的副总裁,身份应该是绝对没问题的,所以合作看似很愉快。
可是当一个月过去,到了结算日,荣光地产与住友财团金融本社联络,催促对方按期履约时,却发生了意外。
住友财团金融本社一口否认合作关系,并质疑荣光地产的协议效力。
资金已经划拨过去,合同也签署了,住友财团这么做是什么意思?他们难道不怕违反金融协定的严厉惩罚吗?
当荣光地产如此质问时,对方甚至一口否定,说从未与他们签订过合作协议。
而那位菊地祯介更是列举了上个月去欧洲参与住友集团内部峰会的视频,以证明绝不可能在同时分身去香港和荣光地产签订什么合同……
至此秦霜才知道遇到了金融诈骗,如果不是菊地祯介故意这么做,那就说明从一开始她便踏进了一圈套,与秦霜签约的那个人是假的菊地祯介。
然后再联系孙瀚钰的时候,方发现这个人已经消失了。
这是秦霜遭遇到最大打击,项目开工一个月,资金链竟然断了!
很显然,就算与住友财团去打国际仲裁官司,无论胜负都不是短期内能完成的。
况且秦霜已经预感到,自己根本没有可能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