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恪侧过头,道:“看什么呢?”
我两眼映出来了蓝天和染了色的群山,说道:“颜色好看。”
程恪顺着我的视线看了过去,道:”是好看……这个景色,马上也就要没了。”
“有机会的话,明年再来啊!”我望着程恪:“带着我?”
程恪的眼神禁不住是有点迟疑,但转瞬就把那个神色给压下去了,还是点了点头:“好。”
一年,不过一年。
我假装什么也不知道,靠在了程恪的肩膀上,说:“那个秋千的歌儿,已经被时代抛弃了,你也不用做个古典诗人,我教给你唱这个时代的歌儿。”
程恪薄唇一勾:“你教。”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陆荞,你也差不多得了吧?”龚贝贝都听不下去了:“这么帅的帅哥唱这种大街小巷哪里都放的歌像是什么样子,破坏形象!来,我教给你最时尚的:我的滑板鞋,时尚时
尚最时尚……”“女人们就知道唱点满大街都是的,”耳钉跃跃欲试:“程恪,我可当过乐队主唱,人称玉宁摇滚骑士,让我带你领略领略,什么叫做死亡摇滚重金属!oh,yeah,baby,c
ome on……”
“耳钉,你这是噪音!”
眼看着各种颜色的树林子在车窗外面飞快的滑过去,我忽然觉得,回去的路程,好像比来的路程,要短暂很多。
短暂的,我甚至不希望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