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我请你喝两杯,怎样?”
“你明明知道我不会喝酒,却每次都要请我喝!那边明明有个喜欢喝酒的,你却从来都不请他喝!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那个人从来不付钱,口袋里也没钱!也因为简云舒大侠的口袋里总是有钱,又不喜欢欠别人的钱!”
“难怪你光是卖酒,就能卖出一个临城首富了!不过,我可没空留下来喝酒!”
“你们这个时候来临城,莫不是要去金刀林家?”
“看来你也是要去的。”
提起临城的有钱人,很多人都知道一定是醉仙居的老板潘春光,但如果提起临城武功最高的,那当然是金刀林家的“金刀无敌”林战了。
林老爷子早就封刀归隐了,但是他有十二个儿子,人称临城十二金刀,却也是在江湖上闯出了赫赫威名。
明天无疑是个黄道吉日,也是十二金刀排行最小的林升和万象山庄的三小姐大婚的日子,风雨楼自然也在被邀请之列。
门外隐隐有喧哗之声,马蹄轻敲石板的声音出来,一匹白马,马上是一个白衣公子,手握一柄白鲨皮为鞘的长剑,就连那剑柄也是白色的。
这当然不足以引来喧哗声,问题是白衣公子手上的长剑,剑柄和剑鞘上,镶嵌着无数五颜六色的宝石,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辉。
潘春光呆住,两眼放光!
简云舒问:“看来,你也就是在临城才显得有钱。”
“是的!”潘春光,“单是这些宝石,就能够换我一半的家产了。所以,你别挡着我!”
说完这句话,潘春光已经不见了,外面传来他献媚的声音,“这位公子,可要到小店喝上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