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八章(3 / 6)

此时,我的思想里只有我的主人和他的新娘,而且眼睛也只能看到他们,耳朵里听到的也是他们的对话,心里也只想着他们的举手投足,至于其他客人,他们自有玩乐的事情。林恩夫人和英格拉姆夫人正在一起聊天,她们都点着戴着头巾帽的头,并且顺应谈话的内容,各自举起双手,做出惊愕、迷惑或者恐惧的手势,就像一对超大的木偶。温存的登特太太在和好性格的埃希顿太太聊天,这两位太太有时还会和我说一两句客气话,并且时不时地朝我这边微笑。乔治?林恩爵士、登特上校和埃希顿先生在谈论政治、郡里的事或司法事务。英格拉姆勋爵和艾米?埃希顿在调情。路易莎弹琴唱歌给一位林恩先生听,有时也会跟着他一起弹唱。玛丽?英格拉姆则慵懒地听着另一位林恩先生对她大献赞美之词。某些时候,他们所有人也会全神贯注地观看演出,因为罗切斯特先生和英格拉姆小姐毕竟还是重要的灵魂人物。只要他离开这里一个小时,就可以感觉出一种沉闷的气氛,而当他再次进来的时候,这里就会恢复活力,继续富有激情。

有一天,因为一些事情,他被邀请到米尔科特去了,要很晚才能回来。这一天大家都觉得好像缺了点儿什么,原本生机勃勃的气氛一下子阴沉下来了。那天下午下起了雨,所以原本要去徒步看看新近扎在海镇工地上吉卜赛人的营房,也得暂且作罢。一些男士去了马厩,还剩下几位同小姐们一起在台球室里打台球。英格拉姆夫人和林恩夫人则用纸牌来解闷,很安静。登特太太和埃希顿太太邀请布兰奇?英格拉姆小姐一起聊天,但是她拒绝了,自己先是一边独奏,一边哼唱了些伤心的曲调,接着就去图书室里拿了几本书来看。她傲慢地躺在沙发里,无精打采地看小说,打算用它来消磨一下无聊的时光,而无聊是因为无人相伴。除了偶尔从楼上的台球室里传出来的笑声外,其他地方一片安静。

快到黄昏的时候,教堂的钟声提醒人们该去换装准备用晚餐了。也就在这个时候,一直在客厅里跪在我身旁窗台边的阿德拉突然大声地喊道:“罗切斯特先生回来了!”

我转过身,英格拉姆小姐也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其他人停下了手上正忙的事情,抬起头。外面一阵声音响起,可以辨认出车轮的嘎吱声,还有马蹄涉水的声音,在湿漉漉的沙土路上,一辆驿站马车正向这边驶过来。

“他怎么这副样子回来呢?”英格拉姆小姐说道,“出门的时候他骑的是黑马梅斯罗,不是吗?派洛特应该也跟去了,现在怎么没看见它?”

她在说这番话的时候,整个高大的身体和宽大的衣服都贴在了窗子上,我也只得往后仰,尽量让出空间,害得我差点儿扭断了脊骨。或许是在焦急之中,她刚开始并没有看到我在那里,当她看到我的时候,只是撇了撇嘴,便到另外一个窗口去了。马车停下来的时候,驾车人拉了拉门铃,一位穿着旅行装的绅士跳下马车。这个人不是罗切斯特先生,而是一位看上去很时髦的高个子男人,一个陌生人。

“真可气!”英格拉姆小姐嚷道,“你这只讨厌的小猴子!谁将你爬到窗口谎报消息的?”她怒气冲冲地瞥了我一眼,好像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大厅里慢慢地开始有了交谈的声音,那位陌生人很快走了进来。他向英格拉姆夫人行了个礼,认为她是在场的人中最年长的妇人。

“看来我来得很不巧,夫人。”他说,“正好赶上我的朋友罗切斯特先生出门去了,可我是从大老远赶过来的,并且我和他交情匪浅,所以我想冒昧地在这里待一会儿,等他回来。”

他的行为举止十分得体有礼,只是说话的语调听起来有些特别,不是十足的外国口音,但也不完全是英国口音。他的年龄与罗切斯特先生差不多——在三十与四十之间。他的脸色蜡黄,否则一定是一位英俊的男士。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他的脸上有一种很不让人喜欢或者说是无法让人喜欢的东西。他的五官很标致,但太过松弛。他的眼睛虽然很大,但看起来不舒服,而且他的神情反映出他的空洞与乏味——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通知换装的铃声响过之后,宾客们都回到各自的房间了。直到晚餐的时候,我才又见到了他。那个时候,他已经很适应这里了。但是我比初见的时候更加不喜欢他了。我觉得他的面相没有一丝安稳,但也没有什么生气。他的目光始终在漫无目的地游移。这样一位英俊但不和蔼的人让我充满了厌恶之情。从他光滑的鹅蛋脸上看不到一点儿力量,那个鹰钩鼻、那张不大的嘴都少了男人的坚毅,他的额头是那么低平,像是没有一点儿思想。他的眼睛是褐色的,看起来只有空洞,毫无意志力可言。

我在我经常坐的角落里观察着他,壁炉上枝形烛架的烛火把他照得透亮——因为他所坐的位置是靠近火炉旁的一把安乐椅,并且不断地往火炉旁边靠近,好像很冷一样——我将他与罗切斯特先生作了比较。我认为(但愿这样说不会太失礼)以一只雄鹅和一只猎鹰或者绵羊同猎狗之间的反差来打比方,他们之间的差距比这个还大。

他说罗切斯特先生是他的老朋友。我觉得这种友谊太奇怪了,但也验证了一句古话“同性相斥,异性相吸”。

还有两三位男士坐在他的旁边,我听到了他们在房间另一头谈话的片断。起初我听不太清楚,因为路易莎?埃希顿和玛丽?英格拉姆距离我更近,她们之间的谈话总会断断续续地传进我的耳朵,以至于我更加听不明白那些模糊的语句了。路易莎和玛丽都在谈论这个陌生人,并且称他为“美男子”。路易莎说他是位“可爱的家伙”而且“喜欢他”,玛丽列举了“他的小嘴巴和漂亮鼻子”,认为这是她梦寐以求的。

“他的额头多么温顺!”路易莎叫道,“那么光滑,没有我最讨厌的那种眉头紧锁的样子,而且,他的眼神和笑容是多么安详恬静!”

接下来,我总算能轻松些了,因为亨利?林恩先生把她们叫到房间的另一头,去商量关于推迟去海镇工地远足的事了。

现在我终于可以将所有的注意力放到火炉边的那群人身上了。我很快就听到了那个陌生人名叫梅森先生,接着知道了他刚到英国,而他来自一个气候炎热的国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的脸色发黄,并且靠近火炉那么久依旧穿着紧身的长外衣了。不久,我又听到了一些字眼,比如牙买加、金斯敦、西班牙城之类的,这应该表明他在西印度群岛居住过。没过一会儿,我就听到了让我诧异的消息,因为他与罗切斯特先生就是在那里相识的。他谈起他的朋友不喜欢那个地区的炎热,也不喜欢飓风和雨季。

我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曾是位旅行家,费尔法克斯太太也曾这样给他下过定义。不过,我当时认为他无非是在欧洲的大陆上旅行而已,没想到他居然去过那么远的地方,到过那么遥远的海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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