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那头是“嘟嘟嘟”的声音传入萧放的耳朵,萧放莫名有些怅然,也许,这一个答案,带给自己的是万劫不复吧。萧放有点失落,但却没有被打击到。因为,他所获得的和他即将失去的,根本就不能够做任何比较。
萧放将手机放在床边,看着屏幕中的评论,略微思考了一番,最终还是准备在《兰洛王传奇》发表一篇单章。
也许是解释,也许是忏悔,也许是狡辩……百感交集的心理汇聚在萧放的心头,对着电脑,却不知道如何写字了。
没等萧放做出决定,兰洛王骑士却已经做出了决定。
《兰洛王传奇》的书评区突然一晃眼,直接出现了数十张兰洛王打头的账户名帖子。
一个一个,似乎都是放逐之城的成员。
其中,最高帖子自然就是兰洛王骑士发表的,他在评论中写道:“放逐陛下就算是抄袭又如何?你们有本事就去抄袭个网文陛下来!我直接给钻石盟主!十万字的书说五百多万字的书抄袭,我就奇了怪了,说放逐大大抄袭的人到底是脑袋被驴踢了还是脑子长了浆糊?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我也不需要你们怎么想,但从今天开始,你们在其他什么媒体说话我管不着,在《兰洛王传奇》和《伯纳德的盛典》书籍区域,看到诋毁放逐陛下的言论,立即抓去小黑屋,绝不姑息!”
兰洛王马仔:“放逐之城是团结的队伍,是紧密围绕在以放逐陛下为组织中央的充满战斗力和号召力的队伍,敢打硬仗,敢于拼搏,敢于不眠不休!闲杂人等别在这里唧唧歪歪,否则,我们宣传部的禁言**可不是吃素的!”
兰洛王橙色骑士:“支持放逐陛下。十万字的书说五百多万字的书抄袭,猪都笑了。”
兰洛王蓝色骑士:“支持放逐陛下。十万字的书说五百多万字的书抄袭,鸡都笑了。”
……
得到了萧放答案的兰洛王骑士,本应该是很生气的,可是,他却用实际行动告诉萧放,即便这本书有抄袭,但是,他仍然坚定地站在萧放这边!
网文界就那么大一点,抄袭一个创意算什么?只要没有转化为作品,没有公开发表并形成版权的作品,根本就算不得抄袭!
遥想当年的《兰洛王传奇》仅仅十万字,好吧,就算你这十万字写得很好,甚至也给了放逐大大这本书的大纲。可问题是,这本书你没有发表啊,而且,你的字数也没有放逐大大写出来的多啊!
最新的著作权有规定,如果一本书要告另外一本书抄袭,不但要有真实的证据,还要比拼两本书的字数的!只要是字数超过十倍以上的书,并且所谓的证据都只是类似的话,是不构成侵权的。
如果说一本书写过装逼打脸的情节,另外一本书就不能写这个情节了,那另一本书还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