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兵们相互看了一眼,只能低下自己的脑袋,嚅嗫道:
“怕!”
沈烨却哈哈一笑。
“怕就对了,老子也怕,毕竟刀枪无眼!但是你们再怕也得冲上去,这一战要是输了,你们在埔山的家眷就会遭殃。要当逃兵的,想想自己的家眷,我绝不会手下留情!”
曾几何时,他看到过一句话。“既然无法让别人爱你,那就他们畏惧你。”
现在埔山军的纪律比死亡来说严酷得多,毕竟死亡只要把眼睛闭上,纪律却会让你跑十公里,然后又是俯卧撑或者不能吃饭,甚至连家属都会跟着倒霉。
说到这儿,他大喊道:
“抬枪!”
“哗!”
长枪一瞬间就被放平,因为来袭的不是骑兵,细节上就有一些很大的差异。
第一排长枪稍微高一些对着头部,第二排对准胸膛,第三排则是对着腰部,而第四排对着腰部一下的部分。
剑盾兵已经把盾在在地上,他们的左脚前伸顶着盾面,右脚则被身后的长枪兵抵着。双手在腰部交叉,左手抓着盾牌,右手握住插在身体左侧的武器上。
吃够了苦头的山贼,现在是血灌瞳仁,爆喝一声就冲上来。
“杀!”
第一排的战兵不禁打了个冷战,不过他们的班长似乎在发愣,总算是少了一次皮肉之苦。
“咔咔!”
沈烨看着敌我的距离,还有二十步的时候,他大声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