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六日,明廷指责荷人烧毁大明皇帝的船只,要荷人赔偿战争损失,贸易方面则一定要协商签约,也就是还要遵守朝贡体系。荷兰人自恃优势武力,对独占中国市场的大饼指日可望,当然对明廷的协商感到不耐烦。巴达维亚方面摆出战胜者的姿态,认为一定要迫使中国政府不再与西班牙人、葡萄牙人交易。如果中国不同意就必须再度对中国作战,直到达成目的。
郑芝龙对荷人偷袭厦门深恶痛绝,于是发挥“江湖强人”的本色,将自己拥有的私人海上武力秘密调集,使用全新的英国舰炮,配备有丰富海上经验的老干部,积极准备战舰、放火船外,还发出了悬赏令:参战每人给二两银,如果战事延长,额外给予五两。每只放火船有十六人,每人须带木或草,如果烧了红毛船,给二百两(由十六人均分),一个红毛人头五十两。悬赏令所动支的金钱全由郑芝龙个人负担,直接发放,不需经过政府官员的层层剥削及延迟。在船舰的准备方面,在海澄、刘五店、石浔、安海共集合三十五只大战船,一百只放火船,及其它大小船只共四百只,准备全力与荷军一决胜负。
台湾长官兼舰队司令普特曼斯发觉郑芝龙的介入,顿觉兵力不足,于二十七日寻求海盗刘香、李国助等人的协助,要他们与荷兰人联合起来对中国开战。荷人提供大员【地名】、巴达维亚及其它要塞之处做自由停泊与买卖。
荷军自攻打厦门后经过二十二天,到了八月三日荷军业已感受到郑军军事压力及悬赏令的恐怖威力。普特曼斯写给刘香的信中提到:“……一官【郑芝龙】屡屡用放火船及兵船企图于漳州河压倒我们,我们不时受到损害及耻辱而不得不逃走……”荷军于是将必要的财货转移到吃水较深、不易受到放火船攻击的密德堡号上,再转运到澎湖。普特曼斯的海上优势,因郑芝龙的出现突然之间消失殆尽。
八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七日有台风,普特曼斯将船队开到铜山避风,同时再获得一百名士兵的增援。九月五日,普特曼斯在铜山避风后,不忘强盗本色,攻击铜山一带。抢了一些牛、猪、鸡。
九月十八日。郑芝龙与刘香激战,刘香败,逃往澎湖。
崇祯皇帝十分不满红毛人中国杀人放火、掠夺财富,派路振飞为巡按查办。九月二十二日。福建巡抚邹维琏接到圣旨:惩荷。
十月八日。中国方面有下列记载:“……初六日(阳历十月八日)……至古雷吉钓湾,见有夷船一只,近在岸旁。即督昆等带领冲锋兵三十余名喊杀,夷众忙乱跳水者,下沈者,被我兵杀死无数,抢获三十余名,斩级十余颗……”
十月十日,荷舰受到中国舰的攻击,海盗马上救助荷兰人,并向普特曼斯邀功。
十月十五日福建巡抚邹维琏在海澄誓师,令郑芝龙为前锋。
十月十七日郑芝龙报告:“卑职督率船只扼要乌沙头,据报夷夹板船九只,刘香贼船五十余只,自南北上,游移外洋。”
十月十八日,荷人见在金门北角有四、五十只中国船舰,故将船队靠于金门西南角。
十月十九日,荷人收到郑芝龙的战书。
十月二十日,海盗刘香将所掠到的二十只牛送给荷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