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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斗牛犬和比特犬(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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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良让顾飞去安顿那些小白以及那些流浪狗了,而他则在一个路边店,吃了一碗羊肉泡,补充了一下体能,可以预计得到,等待着他的必定是一场恶战。

比特犬和斗牛犬虽然都是舶来品,但是战斗力就全世界来说,也是数的着的,甚至还在著名的藏獒之上。

孟良看过一些斗牛犬的资料,据说它们有些个头大的,可以一口咬断人胳膊,端的是厉害。

既然钱刚家里有十几头这种恶犬,那么必要的措施还是采取的,与其力敌不如智取嘛。

那个段景住人称金毛犬,对付恶犬的法子还是有一火车的。

由于担心夜长梦多,孟良就采取了一些最简单的,买了十几个香喷喷的肉包子,然后配了一些药,塞到里面。据小浣熊说,这种方法虽然老套,但是屡试不爽。

孟良本来想等到天黑,或者是后半夜再过去的,可是他又一想,目前仅仅能够确定是,此处是钱刚的一处秘密住所,至于老爸在不在里面,并不能保证。要知道钱红只给了他三天时间,如果等到晚上去,老爸万一不在,时间就耽搁了。

再者说,按照一般人的习惯,越是到后半夜,越有戒备心,而往往天一亮,警惕性就弱了,所以说,白天去有白天去的好处。

孟良把一切准备停当之后,就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了花园路66号。

花园路和安乐窝是花城市有名的高级住宅区,几乎所有的土豪都住在这里。

而与安乐窝相比,花园路要高一个级别。

花园路地如其名,孟良虽然是本地人,但是这地方还是第一次来。

虽然是天寒地冻的季节,但是一路所见,除了那些长青树木之外,还有错落有致的梅花了,风景相当不错。

很快到了66号附近,孟良提前下了车,把司机打发走了。

远远望过去,只见这所住宅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大气,李妍家够气派了,可是与这里一比,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也只有这里,才配得上钱半城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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